近日,在第二十六个世界知识产权日来临之际,天津市人民检察院举行了一场特别的会议,对外公布了《2021—2025年天津知识产权检察工作白皮书》。与此同时,相关负责人还介绍了2025年天津检察机关在知识产权保护领域的若干典型案例。

据了解,此次发布的案例涵盖了商业秘密、著作权、商标以及不正当竞争等多个关键领域,直击企业在维权过程中面临的难点和公众关注的热点问题。这些案例充分体现了司法机关在保护创新、维护品牌信誉、优化营商环境方面的努力与成果。

会上重点介绍了两起具有代表性的案件:

其一是一起涉及商业秘密的侵权案。天津市检察院第三分院办理了申某某非法获取涂料配方商业秘密的案件。该男子在职期间擅自复制了大量配方信息,检察机关经过详细审查后认定其行为属于不正当手段获取商业机密,并采取了及时有效的措施防止二次泄密。最终,法院以侵犯商业秘密罪判处申某某有期徒刑九个月,并处五万元罚金。

另一个典型案例涉及民生领域的知识产权保护。天津市河西区检察院办理了一起假冒"鲁花"牌花生油的大案,这起案件涉及京津冀三地,涉案金额高达百万余元。检察机关对犯罪嫌疑人以销售伪劣产品罪提起公诉,并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要求其召回所有非法产品并承担相应处置费用。同时,法院还判决被告在市级媒体上发布召回公告,切实保障了人民群众的"油瓶子"安全。

《白皮书》显示,2021年至2025年期间,天津市检察机关共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467件,涉及1083人。同时,在民事检察监督方面受理案件97件,行政非诉执行监督案件1件,公益诉讼案件12件。通过这些数据可以看出,天津检察机关在筑牢知识产权保护屏障方面做了大量工作。

值得注意的是,京津冀三地检察机关通过建立协作机制办理跨区域案件494件,起诉682人。天津市检察机关表示,未来将继续秉持"严保护、大保护、快保护、同保护"的理念,深化区域合作,推动形成多方参与的知识产权保护新格局。